中国绿色时报5月30日报道(记者:唐树林)和全国许多地区一样,山东省夏津县在林业发展进程中,也曾经历过产权不明晰、经营不灵活、税费负担重的困扰,致使林业应有的生态、经济和社会效益难以发挥,群众造林、护林积极性不高,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。夏津县委、县政府尝试过多次改革,均收效甚微。路在何方?夏津人苦苦思索。
2008年,山东省委、省政府出台《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》,犹如一股春风吹遍夏津大地。3年来,因为产权明晰,林改在夏津成了惠及当代、造福子孙的民心工程,开展得顺风顺水。截至目前,主体改革已经完成,累计发证12.6万亩。夏津有林地面积40万亩,森林覆盖率33.5%,活立木蓄积量180万立方米。
在推进林改工作中,全县着力加强领导、深入宣传、阳光操作、还利于民,在山定权、树定根、人定心的同时,切实做到了让群众满意。林改内容丰富,操作复杂,要求严格,任务繁重。夏津县在调查研究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,出台了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》,将林改作为全县的书记工程,实行县、乡、村三级书记抓林改。县、乡两级分别成立了由县委书记、县长和乡镇党委书记、乡镇长为正、副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,全县抽调近150名干部,向乡镇派驻15个林改工作督导组。
在夏津,充分发动群众是林改工作的关键环节。林改的要求让林农听到,林改的政策让林农读到,林改的力度让林农感受到,林改的前景让林农看到。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,早改早致富,不改没出路。
全县林改实行阳光操作,各项决议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。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保证,意愿得到尊重。县、乡、村三级坚持只组织不干预、只引导不拍板、只协调不做主的工作原则,把林改决定权充分交给群众,放手让群众自己处理自己的事。
与此同时,夏津县切实把林权落实到户。在林改过程中,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没向群众收取一分钱。林改引发的绿色变革,让夏津彰显四大成效:林农变富、生态变美、机制变活、前景变宽。过去林农只砍不种、坐吃山空,如今,干部群众造林、管林、护林积极性得到提高。
他们把林果当菜种,把林地当耕地来经营,大大促进了全县生态林果业、生态旅游业的发展。林改搞活了机制,让林地实现流转,让林木采伐变得更加便捷,让林业建设实现了多元化、立体式的建设格局。
林改激发了全社会投身林业的热情,各地造林营林投入逐步由过去的政府投入、国家补助,向集体、个体、联合体等多种经济成分并举的多元化格局转变。随着林改成效的显现,林业正成为当地改善生态环境、加快经济发展的绿色产业、阳光产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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